为促进信托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切实防范风险,更高效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2023年3月,原银保监会颁发《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以下简称“三分类新规”),并于同年6月1日起实施。
2024年是信托行业实施三分类新规的首个完整年度。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在宏观经济回升向好背景下,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达到29.56万亿元;2024年末信托资产规模比2024年6月末增加2.56万亿元,比2023年末增加5.64万亿元。
业内普遍认为,信托资产规模的增长是信托业实施三分类业务分类之后出现的积极变化。实际上,在三分类格局下,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逐渐从传统非标融资业务向更加多元化和专业化的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转型发展。
资产服务信托破冰
三分类新规明确信托业务分类标准和要求,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共25个业务品种。其中,资产服务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律关系,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根据委托人需求为其量身定制财富规划以及代际传承、托管、破产隔离和风险处置等专业信托服务。
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副总裁刘铁峰表示,在资产服务信托方面,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等传统业务持续深耕,家庭服务信托、风险处置服务信托等新兴业务更是成为信托公司的发力重点。从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公布的数据来看,2024年全年累计新成立财富管理服务信托4.53万只,规模1.98万亿元。新成立资产证券化服务信托849只,规模0.74万亿元。新成立行政管理服务信托1029只,规模1.22万亿元。
据刘铁峰介绍,2024年全年累计新成立信托产品6.74万只,新成立产品规模8.32万亿元,其中资产服务信托产品4.73万只,规模4.48万亿元,分别占新成立产品个数和规模的70.17%和53.84%,远超新成立资产管理信托。“信托结构优化是规模增长的重要助力,也显示出信托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财富管理需求的坚定决心与扎实行动。”刘铁峰说。
复旦大学信托研究中心主任殷醒民认为,发展资产服务信托业务,是一个从无到有、积微致著、由弱而强的过程。信托业需立足新形势下的新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完善信托制度和服务体系,做强做优做大资产服务信托业务。
殷醒民表示,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在三分类中居首位,是本次业务分类调整的重点,共涉及19个业务品种,在25个分类中占比达76%。从数据来看,截至2024年末,家族信托余额为6435.79亿元,保险金信托余额为2703.97亿元,其他个人财富信托余额为1149.06亿元,这三个分类的业务品种合计为10288.82亿元。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人均收入的不断提高,无论是高净值人群还是普通群众都期望通过资产配置和再配置来增加财产性收入,信托客户需求从单一的高收益诉求转向综合财富管理需求,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殷醒民说。
资产管理信托稳步前行
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新成立资产管理信托1.96万只,规模3.83万亿元,引导资金精准流向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让金融活水更高效地浇灌实体经济。
从数据来看,截至2024年末,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的信托产品存续规模15.09万亿元。在服务资本市场方面,信托公司顺应国家鼓励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导向,积极布局证券投资业务。截至2024年末全行业66家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规模为10.99万亿元,其中主要投向了债券,规模达9.15万亿元,投向股票和基金的规模,分别为7230亿元和3981亿元。
根据信托业务具体分类要求,资产管理信托共分为4个业务品种,即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权益类信托计划、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信托计划和混合类信托计划。
关于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殷醒民表示,当前,根据底层资产投资的标准化资产和非标资产可划分为标准化的固定收益类信托(投向以存款、债券为主)和非标准化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主要包括融资类信托业务)。截至2024年末,投向证券市场的债券类资产为9.15万亿元,占行业资金信托规模22.25万亿元的41.12%;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深度调整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下城投平台融资的规范化治理,非标准化的固定收益类信托需求出现萎缩。
与此同时,权益类信托计划规模有所下降,其他资产管理信托规模未见增长。殷醒民分析,受股权投资市场阶段性调整和A股市场波动加剧影响,信托公司权益类资管产品规模有所下降。根据“信托业协会调研数据”,2024年55家信托公司的权益类信托计划规模为6967.62亿元,同比下降16.73%。从细分产品类型看,FOF(基金中基金)和MOM(管理人中管理人)类型规模有所增长,其他类型都有不同程度下降。
“资产管理信托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审慎经营、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信托公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并通过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管理,有效防控各类金融风险。信托公司要挖掘信托制度适用于中国特色的资产管理功能、风险隔离功能和财富传承功能,积极拓展服务场景和服务对象。”殷醒民说。
慈善信托取得新突破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24年9月5日正式实施,新增了关于慈善信托税收优惠的条款,为后续相关部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激励更多社会资源和力量积极参与慈善活动。
实际上,信托公司积极开展业务拓展,已发展成为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主力军。据刘铁峰介绍,2024年新成立公益慈善信托产品544只,规模8.59亿元,深度参与乡村振兴、社区慈善、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助力共同富裕目标扎实推进。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4年末,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公益慈善信托存续规模为49.65亿元;截至2024年末,我国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244单,累计备案规模85.07亿元,其中信托公司担任单一受托人和共同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共计2211单、84.38亿元。
殷醒民认为,新设公益慈善信托关注的重点是教育、助老与扶老、扶贫济困、乡村振兴领域。此外,还有重视文化艺术、生态环保、社区建设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他表示,除以传统现金交付公益慈善信托之外,信托公司还可以探索股权、不动产、知识产权、信托收益权、保险收益权等作为信托财产交付慈善信托等多种创新模式,吸引更多主体参与、丰富财产来源,形成慈善信托可持续发展模式。
回顾2024年,在三分类新规指引下,信托公司在转型道路上的多元探索与积极实践。“从产融结合的深度拓展,到服务信托的持续创新;从存量风险的积极化解,到资本市场的精准布局;从财富与资产管理的协同共进,到特色商业模式的匠心打造。信托公司在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中不断寻求突破与发展。”中信信托风险管理部专家周萍表示。
展望未来,周萍认为,唯有持续优化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信托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价值重塑的历史使命,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